百度與360公司爬蟲機器人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又被稱為Robots協議案,是中國搜索領域爬蟲機器人競爭第一案,關係著互聯網行業尤其是搜索引擎的基本游戲規則而廣泛被業界、政府和網民關註。2014年8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百度有關不正當競爭的訴求,表明百度單方面利用歧視性Robots協議打擊競爭對手的行為不會被公眾和法庭所支持,而360則可以繼續抓取百度賣房子的網站內容。
  判決書中寫道:規則的缺失會讓互聯網行竹北買屋業陷入“叢林法則”的誤區,但同時,市場競爭需要給每一個競爭者公平的競爭環境,即使是後進入市場的競爭者,也應該有公平的競爭機會,以免陷入“叢林法則”中強者可以任意欺凌弱者的誤區。360已經多次向百度表示要求修改robots協議,該主張是清晰明確的,而百度未能明確提出拒絕360的合理理由,故對《自律公約》簽訂之後,百度主張360構成不正當競爭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
  Robots協議由荷蘭籍網絡工威剛記憶卡程師Martijn Koster於1994年首次提出,是一個被放置在網站中的.TXT文件,為搜索引擎爬蟲做出提示,設置允許與不允許兩種語句,網絡爬蟲據此“自覺地”抓取或者不抓取該網頁內容。其目的是為了更好的保障著作權、保護個人隱私,盡可能地讓互聯網健康發展。
  雖然名為“協議”,但Robots協議只是行業慣用的說法。它既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協議,也不是國際組織採納威剛記憶卡的標準,因此不受任何機構保護。而百度的Robots協議的特別之處,在於其白名單機制——允許除360之外的搜索引擎訪問百度網站,這種白名單在全球是絕無僅有的。
  著名行業專家、互聯網實驗室董事外接式硬碟長方興東認為,Robots協議絕對不能濫用,必須一視同仁,確保開放。“搜索引擎抓取其他網站數據來建立商業模式,卻不允許別人抓取它的內容,於情於理於法都不對。”方興東表示。
  據庭審資料顯示,谷歌退出中國市場前,國內的搜索引擎市場百度占到60%,谷歌占到20%。在谷歌退出中國市場後,百度占到了80%的市場。2012年8月16日,360正式推出搜索引擎,併在上線6天后,占據中國搜索市場10%的份額,成為僅次於百度的第二大搜索流量來源。至2013年9月,百度的市場份額從81.49%直線下降到63.14%,而360搜索則占到了19.04%。
  業內人士分析,360的產品一向以迅速擴張著稱,當年白手起家的安全產品到今日擁有幾億用戶並有入口優勢的360更不容小覷。而搜索,是百度的根本,百度不會坐以待斃,眼看著搜索市場被360分割。
  所以,為了反制360,百度迅速採取了措施,將所有來自360搜索的用戶請求跳轉至百度首頁,用戶需要二次點擊才能得到搜索的結果。另一方面,便是在百度知道、百科、貼吧等產品在Robots文件中禁止360搜索抓取索引。但根據用戶協議,這些內容的版權並不歸屬於百度,而是歸生產和製造這些內容的用戶所有。
  中國政法大學法制新聞研究中心研究員陳傑人一針見血地指出,百度建立Robots協議白名單,只限制360搜索進行內容抓取,具有一定的歧視性,其目的顯然不是維護產品間游戲規則的健康有序,而是將Robots協議作為一種打壓對手的競爭工具。
  眾所周知,作為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百度搜索的強大,不僅體現在其爬蟲機器人的抓取能力,還體現在百度自身就是一個有海量信息的內容網站。百度知道、百度百科、百度經驗、百度音樂和百度旅游等內容網站囊括的信息量之巨,足以決定像360這樣的搜索新手的生死存亡:如果360搜索無法提供上述百度內容網站的信息,必然被網民認為信息不全而夭折。
  互聯網市場沒有那麼明確的先來後到。網民用之、棄之是瞬間決定並完成的事情,這也決定了互聯網行業的競爭一刻都不能停歇,因為喘息之間可能已經有幾十、幾百萬用戶的得失。激烈的競爭更需要公平合理的競爭規則,否則過於放任的競爭會讓互聯網行業變成屠場並最終走向壟斷。屆時,中國互聯網將從互聯互通的信息海洋變為一個個信息孤島,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互聯網精神在搜索引擎服務領域將不復存在。  (原標題:法制網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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