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劉德炳|北京報道
  公開資料顯示,前三輪巡視後,多名落馬官員牽涉房地產腐敗。
  從被查處涉房的官員級別來看,不僅存在高官“房腐”,還有大量“蒼蠅”式腐敗。
  經司法機關審理查明,原內蒙古黨委常委、統戰部長王素毅收受房地產商巨額賄賂。王素毅是典型的“老虎”級別的官員涉及房地產腐敗。
  據媒體報道,另一個已被初步查明涉房的老虎是原湖北省政協副主席陳柏槐。經查,陳柏槐違規批准下屬單位向有關房地產企業非法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本人或伙同其親屬收受巨額財物。
  此外,據媒體報道,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遼寧省政協副主席陳鐵新等一批省部級高官,都與房地產業有或多或少的關聯。
  在房地產領域,蒼蠅式腐敗同樣嚴重。如在北京、重慶,中央巡視組發現,這兩個地方存在較嚴重的“蒼蠅”式腐敗案件,“小官巨腐”問題嚴重,徵地拆遷問題較多。記者此前在北京市海澱區一個鄉鎮採訪時,有多名村民向記者反映,該村幹部借拆遷之機占了一座山頭,建了一個小院,價值不菲。
  從房地產腐敗的形式來看,更是五花八門。據《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初步梳理,至少有近十種涉及房地產腐敗的手段。
  其中,內蒙古原黨委常委、統戰部長王素毅就用了至少三種手段,通過房地產業牟利。一是幫助房地產項目提高容積率;二是向地市有關領導打招呼,為房地產項目儘快通過規劃審批提供幫助;三是為開發商在工程施工許可上提供幫助。
  除此之外,還有插手項目招投標、插手國有土地出讓、在徵地拆遷漁利、超標準建設和裝修辦公用房、在房地產開發領域以權謀私、興建樓堂館所、以權謀地、違規經商辦企業、多占住房等多種手段。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研究員嚴躍進表示,“從上述的房地產腐敗情況來看,無論是在前期的土地徵用、出讓環節,還是在後期的建設、開發、銷售等環節,都出現了房地產腐敗案例”。
  中央黨校教授張希賢表示,在房地產運作中,有很多的審批環節,自然給官員進行房地產腐敗留下了巨大的空間。
(原標題:官員涉房地產腐敗手段超十種 專家稱因審批環節多)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hzir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